3. 考生只能选择天津工业大学为报考点报名,并在天津工业大学参加考试。
三、考试
1、初试科目:英语二(重点考查考生英语应用能力,尤其是阅读和翻译能力,满分为100分),综合能力(数学、逻辑与写作;满分为200分)。
2、考试时间:2010年1月初; 考试地点:天津工业大学(详见准考证)。
3、复试科目:面试为主、政治考核(论文形式)、英语能力测评(听说能力)。
报名流程

四、录取
1、综合考生入学初试和复试成绩以及思想政治表现、身体健康状况择优录取。
2、录取类别有两种:自筹经费培养—外地生源如提出申请,户口和档案可转入天津工业大学,培养费由本人负担,毕业后按学校有关规定择业;委托培养—培养费由委托培养单位负担,毕业后回委托单位工作。
3、录取名单确定后,我校与委托培养的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签定委托培养合同书。
五、学位授予
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学完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修满学分,完成学位论文并通过天津工业大学组织的答辩,经学位委员会审核批准后,授予国家颁发的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六、学费
学费为4万元。
七、其他
1、考生报名时不再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招生单位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参加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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