②本科阶段成绩单1份,须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③申请人还可提交获奖证书、英语四、六级证书、公开发表的学术成果及参加各种学术科研活动等体现自身能力或学术水平的材料复印件;
以上材料恕不退还,申请人于9月20日前寄(送)至长安大学研招办。
2.我校研招办组织有关学院审核申请材料,审核同意后,通知申请人来我校参加复试,复试时间安排在9月底。
四、复试
1.复试一般为口试,包括专业外语和专业综合面试,复试时需进行体检,身体健康状况应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2.复试通过后,申请人须持我校发放的《长安大学2012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接收函》到所在学校教务处领取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签发(封面上须加盖当地省级招生办公章)的《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和网上报名的校验码;
五、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
申请人于规定时间凭校验码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具体以教育部通知为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选择当地高招办指定的报名点(陕西省内高校报名点须选择长安大学并到长安大学现场确认)。未进行网上报名、未参加现场确认的不能录取。申请人并于11月15日前将《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寄(送)到长安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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