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学术型研究生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2.已毕业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成人高校本科毕业生(不含自考生、网络教育学生、军校地方生、党校毕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军校地方生和党校本科要求必须在取得教育部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才能报考;
以上3所说同等学力考生报考我校①不准跨专业报考(不包含法律(非法学));②如获复试资格,需加试两门报考专业的大学本科主干课程。
5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人员,可再次报考,但限于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研究生;
6年龄不超过40周岁,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7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