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剂专业、要求、名额、复试与公费等事宜)
(热忱欢迎各位考生报考、调剂到华侨大学土木工程学院攻读硕士学位)
一、土木学院接收调剂生的专业:
080104 工程力学(有部分公费名额)
0814××结构工程、防灾减灾工程及防护工程、岩土工程等(均有部分公费名额)
结构工程专业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优秀硕士生可申请硕博连读。
二、基本要求及相关政策:
1、具体要求和政策见我校研究生处规定:
研究生处网址:yjsc.hqu.edu.cn/index.php;
2、初试成绩必须达到教育部公布的A类地区复试分数线;
3、一级学科内相近的专业才可调剂录取(报考专业与接收调剂的专业一级学科相同或相近),调剂考生的初试科目须与拟调剂录取专业的考试科目相同或相近,统考科目应与拟调剂专业使用的统考试题相同;
4、调剂名额总数由学院统一掌握,不按专业方向细分。
5、按假定国家线总分300分单科50分估计,我院今年的调剂生名额有60人左右,具体名额需等国家线公布才能确定并且可根据学校总体情况动态调整。
6、考生必须提供报考第一志愿学校成绩单及联系方式,并填写我校调剂申请表(下载打印或由研究生调剂系统生成)且将其本科所学专业成绩单及个人情况附上。
6、学院对高分考生有一定的优惠政策。
三、公费名额确定原则:
1、第一志愿上线考生优先;2、专业志愿优先;3、复试总成绩优先。
联系方式:
1、研究生处网址:yjsc.hqu.edu.cn/index.php;
2、土木工程学院“研究生调剂系统”:civil.hqu.edu.cn/;
3、地址:福建(厦门)泉州 国立华侨大学土木工程学院 邮编:362021
传真:0595-22691971,办公电话:0595-22691797, 22691973
电子邮箱: luoyi@hqu.edu.cn、gaoxn@hqu.edu.cn
附:
华侨大学研究生调剂相关规定
调剂条件:
1.初试成绩(总分,单科)均达国家教育部规定A类最低分数线;
2.报考专业与我校招生专业相同或相近;
3.统考科目相同,业务课考试科目相同或相近;
4.考生必须提供报考第一志愿学校成绩单及联系方式,并填写我校调剂申请表且将其本科所学专业成绩单及个人情况附上。
调剂办法(待国家线公布后执行):
第一步,国家分数线公布后,考生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yz.chsi.com.cn,填写调剂志愿;
第二步,我校对调剂考生回复信息,确认是否接收调剂;
第三步,考生收到学校确认接收信息后,确认愿意到我校参加复试;同时考生本人向第一志愿学校索要本人报考材料(包括由招生一志愿单位出具的调剂信息表和初试试卷)并加盖公章(复印件无效),用特快专递寄至我校(福建省泉州市华侨大学研招办 陈老师 362021);如需要我校出具调剂接收函请电话告之;
第四步,将特快专递详情单传真至我处(0595-22692540);我处接收后即发复试通知。
联系方法:
请考生直接与各有关学院联系, 所有调剂信件请迳寄各有关学院。
通讯地址:362021 福建省泉州市华侨大学+学院名称+联系人,信封上请注明"调剂申请"字样。
调剂专业及联系人如下:
yz.chsi.com.cn/sch/tjzc.do?schId=368255&infoId=674812&method=viewPub&categoryId=671449&mindex=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