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剂条件:
1、符合教育部相关调剂政策。
2、考生成绩符合我校2008年复试分数线基本要求。
3、具体的调剂时间和方式近日公布,请关注。
门类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 院 |
校外调剂条件 |
工学 |
080502 |
材料学 |
材冶学院 |
接收报考材料科学与工程所属各专业的合格考生,本科为211工程院校的优先 |
工学 |
080503 |
材料加工工程 |
材冶学院 |
接收本科或报考材料科学与工程所属专业的合格考生 |
工学 |
080601 |
冶金物理化学 |
材冶学院 |
接收报考化学、化工、热能、环境、材料、冶金和矿物工程类专业的合格考生 |
工学 |
080603 |
有色金属冶金 |
材冶学院 |
接收本科为冶金工程、化工化学类、材料类、生物化工和矿物工程专业的合格考生 |
工学 |
080701 |
工程热物理 |
材冶学院 |
接收报考985院校或中科院系统的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所属各专业的合格考生 |
工学 |
080702 |
热能工程 |
材冶学院 |
接收报考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所属学科、环境工程的合格考生,本科为211工程院校的优先 |
工学 |
080705 |
制冷及低温工程 |
材冶学院 |
接收报考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所属各专业的合格考生,本科为211工程院校的优先 |
工学 |
081701 |
化学工程 |
材冶学院 |
接收本科为冶金工程、化工化学类、材料类、生物化工和矿物工程专业的合格考生 |
工学 |
081702 |
化学工艺 |
材冶学院 |
接收报考化学、化工、热能、环境、材料、冶金和矿物工程类专业的合格考生 |
工学 |
083001 |
环境科学 |
材冶学院 |
接收本科所学专业或报考专业为化学、化工、冶金、环境、无机材料和硅酸盐类专业的合格考生 |
经济学 |
020205 |
产业经济学 |
管理学院 |
接收本科院校为211工程以上或省属以上财经类院校的全日制本科的合格考生 |
经济学 |
020206 |
国际贸易学 |
管理学院 |
接收本科院校为211工程以上或省属以上财经类院校的全日制本科的合格考生 |
经济学 |
020209 |
数量经济学 |
管理学院 |
接收本科院校为211工程以上或省属以上财经类院校的全日制本科学历的合格考生 |
管理学 |
120204 |
技术经济及管理 |
管理学院 |
接收本科院校为211工程以上学校的全日制本科学历的合格考生 |
理学 |
070201 |
理论物理 |
理学院 |
接收本科专业为物理专业的合格考生 |
理学 |
070203 |
原子与分子物理 |
理学院 |
接收本科专业为物理专业的合格考生 |
理学 |
070205 |
凝聚态物理 |
理学院 |
接收本科专业为物理专业的合格考生 |
理学 |
070207 |
光学 |
理学院 |
接收本科专业为物理专业的合格考生 |
工学 |
080102 |
固体力学 |
理学院 |
接收报考力学专业、机械专业、建筑专业、航空航天专业的合格考生 |
工学 |
080103 |
流体力学 |
理学院 |
接收报考力学专业、机械专业、建筑专业、航空航天专业的合格考生 |
工学 |
080501 |
材料物理与化学 |
理学院 |
接收符合调剂政策的合格考生 |
体育学 |
040301 |
体育人文社会学 |
体育部 |
体育专业院校(系、部)毕业的本科生 |
哲学 |
010101 |
马克思主义哲学 |
文法学院 |
接收本科院校为211工程院校且本科毕业专业为本专业或相关的文科专业的合格考生 |
哲学 |
010105 |
伦理学 |
文法学院 |
接收报考哲学一级学科的合格考生 |
哲学 |
010108 |
科学技术哲学 |
文法学院 |
接收本科院校为211工程院校且报考哲学一级学科的合格考生 |
经济学 |
020101 |
政治经济学 |
文法学院 |
接收本科院校为211工程院校,且报考经济学门类的合格考生 |
法学 |
030202 |
中外政治制度 |
文法学院 |
接收报考政治学一级学科的合格考生 |
法学 |
030501 |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
文法学院 |
本科院校为211工程院校且本科毕业专业为本专业或相关的文科专业的合格考生 |
法学 |
030503 |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 |
文法学院 |
接收报考法学门类的合格考生 |
艺术学 |
050402 |
音乐学 |
艺术学院 |
接收本科毕业院校为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且报考专业为音乐学专业的合格考生 |
工学 |
081801 |
矿产普查与勘探 |
资土学院 |
接收报考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学科的合格考生 |
工学 |
081802 |
地球探测与信息技术 |
资土学院 |
接收报考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学科的合格考生 |
工学 |
081901 |
采矿工程 |
资土学院 |
接收报考本专业的合格考生 |
2008年东北大学接收部分考生调剂的程序
目前,我校尚有部分调剂名额(具体专业详见《东北大学2008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公告》),请考生按照如下程序进行准备。
1、请调剂考生对照《东北大学2008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公告》中相关专业调剂的条件,符合条件的考生须如实填写《东北大学2008年硕士调剂考生信息表》,并将此表发送邮件至相应学院的邮箱(无须邮寄纸制材料);
2.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开通后(4月初),考生自行登录硕士研究生调剂服务系统(yz.chsi.cn)填报调剂志愿,未在此调剂系统报名的考生不能认定可以调剂;
3.各学院通过调剂信息网审核调剂考生信息,及时决定是否通知其复试,并将复试名单报送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4.各学院通知符合条件考生进行复试,具体的复试时间和地点另行公布;
5.安排调剂考生复试,公布复试结果并给拟录取考生发放调阅初试试卷的公函;
6. 被拟录取的考生向原报考单位递交调剂申请书和调阅初试试卷的公函并在4月20日前将试卷寄至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未在规定时间内邮寄的我校不予录取;
7.数量有限,额满为止。
附件:各学院联系方式:
学 院 |
办公地点 |
联系人 |
电 话 |
电子邮箱 |
文法学院 |
综合科技大楼1102室 |
陈老师 |
024-83688313 |
wfxyjxb@wfxy.neu.edu.cn |
材冶学院 |
冶金馆332室 |
王老师 |
024-83687324 |
wangdh@smm.neu.edu.cn |
管理学院 |
管理楼106室 |
孙老师 |
024-83684506 |
sjw_neu@163.com |
理 学 院 |
建筑馆202室 |
李老师 |
024-83687647 |
liyan@mail.neu.edu.cn |
资土学院 |
采矿馆220室 |
吴老师 |
024-83687703 |
ztjxb@mail.neu.edu.cn |
体 育 部 |
体育馆 |
贺老师 |
024-83688000 |
Cat547-566@tom.com |
艺术学院 |
综合科技大学楼909室 |
曹老师 |
024-83687134 |
neuart@163.com |
东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