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总分 | 政治 | 外语 | 业务1 | 业务2 | *甲类考生:报考地处北京、天津、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海南19省(市)招生单位的考生。 
 *乙类考生:目前在重庆、四川、陕西3省(市)工作且定向或委托培养回原单位的考生。
 乙类考生的分数线基本要求在甲类考生的基础上单科、总分各降3分
 
 *丙类考生:目前在内蒙、广西、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9省(区)工作且定向或委托培养回原单位的考生。
 丙类考生的分数线基本要求在甲类考生的基础上单科、总分各降5分
 
 *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工作单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自治地方,即5个自治区、30个自治州、119自治县(旗),并报考为原单位定向或委托培养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
 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分数线基本要求在甲类考生的基础上单科降5分,总分降20分
 
 *工商管理硕士(MBA):  本科毕业后有八年以上工作经验,单科(限一门)可降低5分。
 
 *参加统考的考生(不含工商管理硕士):总分超过分数线20分以上,单科(限一门)可降2分。
 
 *单考考生(包含强军):复试基本要求可咨询报考院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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