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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医科大学2015年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天津医科大学2015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为促进我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健康发展,鼓励本科生勤奋学习,提高综合素质,同时,也为了进一步提高研究生招生工作质量,加大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力度,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学[2006]1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3〕8号)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 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基本要求

  推免生工作是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做到公平、公开、公正。推荐标准要明确、统一,推荐程序要严谨、规范。推免生选拔要以学生前四(三)年的综合测评平均成绩为基础,以提高选拔质量为核心,以全面考查、综合评价、择优选拔为指导,突出能力考查、注重一贯表现、强化对学生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核,择优推荐思想品德高、专业素质突出、具有创新精神和一定科研能力的学生。

  第二条   推免生申请条件

  1.具有所在学校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

  2.忠于人民,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3.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前四(三)年的综合测评平均成绩排名不得低于本专业的前35%,必修课、限选课不得出现单科不及格,不得有重修课程;

  4.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5.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6.通过大学英语六级考试(425分及以上)。

  第三条  报名手续

  1.申请我校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学生须登陆“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开通时间另行公告)注册、上传照片、网上缴费、填报基本信息及报考信息等,具体操作事宜请查看相关网报说明。

  2.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考生应如实填写各项信息,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复试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考生在报名时需要填报导师,请将报考导师(限报一名)姓名及本人六级成绩填写到备注信息一栏(指导教师名单请参照我校研究生院网站通知)。

  4.报名费按照网报相关文件规定收取,并在网上支付。

  5.我校各专业在报名时均不区分院系所(院系所代码为“000”),生物医学工程专业分为理学、工学、医学三个门类招生,理学门类的院系所代码为“001”,工学门类的院系所代码为“002”,医学门类的代码为“003”;不区分研究方向的学科专业,其研究方向代码为“00”。

  6.我校学术型临床医学各专业(即:专业代码以1002开头的专业)及所有专业学位招生专业不接收跨专业报考。

  7. 我校将根据学生报考信息组织相关专业复试组专家进行评审,专家组确定复试名单后,学校将于10月9日之前统一对各专业具有复试资格的学生发放复试通知,收到复试通知的学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是否参加我校复试,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回复视为放弃。

  8.我校复试时间初步定于10月中旬,具体时间安排看研究生院网站相关通知。复试内容包括综合素质、外语、专业知识和实验或实践技能的考核,形式为笔试、口试和技能操作等,主要考核学生的综合素质、综合分析与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动手能力等,具体复试时间另行通知。参加复试考生需要缴纳复试费,复试费标准按当年有关规定执行。

  9.所有申请我校推荐免试研究生学生需提供个人自述(1000字以内)、成绩单(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获奖证书、六级证书等扫描件,请于9月25日之前将相关材料扫描件发送到指定邮箱:yzb@tijmu.edu.cn,邮件标题:“推免生xx个人信息”,扫描件以附件的形式发送,请确保自己发送邮件成功,否则将影响到复试通知的发放。复试时请携带与邮件附件一致的各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学校将留存。

  10.复试合格后我校将会统一在报名网站发放拟录取通知,请按照规定时间进行网上确认,逾期未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我校拟录取资格,同时学校将在研究生院官方网站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期10天。

  11.参加我校2015年暑期夏令并取得优秀学员证书的营员,如报考与夏令营申请相同专业、学位类型及导师,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录取。

  12.本校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请参照《天津医科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津医大研教〔2014〕28号)文件要求。

  第四条  奖励政策

  为鼓励我校具有推免资格的优秀本科毕业生留校继续深造,吸引国内“985工程”院校具有推免资格的优秀本科毕业生来我校攻读硕士学位,优化生源质量,改善学缘结构,我校特制定推荐免试研究生优质生源奖励政策。

  1.符合我校推免生申请条件,且本专业排名前5%的学生,如选报留校,并选报所报专业博士生导师,经复试组复试,导师确认,获得我校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可获得奖金人民币1万元,入学后第一学期一次性发放。二年级优先参加硕博连读选拔。在学期间仍享受每月生活津贴。

  2.“985工程”院校重点专业的学生,获得母校的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申请到我校攻读硕士学位,并选报博士生导师,经复试组复试,导师确认,并被录取,可获得奖金人民币1万元,入学后第一学期一次性发放。二年级优先参加硕博连读选拔。在学期间仍享受每月生活津贴。

  第五条  其它

  1.拟录取结果将进行公示,如果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不真实,一经发现,取消其拟录取资格。

  2.推免生本科在学期间须无任何处分记录,并在硕士研究生入学前取得学士学位和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取消拟录取资格。

  3.有关事宜请与报考院(系)或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

  4.我校接收的推免生由我校安排参加体检。

  5.录取通知书将于2015年6月底或7月初发放。

  6. 其它未尽事宜以国家相关文件为准。

  天津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联系人:研招办

  地 址:天津市和平区气象台路22号 邮政编码:300070

  咨询电话:(022)83336930 传 真:022-83336930

  网 址: http://www.tijmu.edu.cn

  电子邮件:yzb@tijmu.edu.cn

 天津医科大学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院系所代码 院系所名称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方向代码 方向名称 拟招生人数
000 不区分院系所 010102 中国哲学     1
000 不区分院系所 010103 外国哲学     1
000 不区分院系所 010105 伦理学     3
000 不区分院系所 030505 思想政治教育     1
000 不区分院系所 071003 生理学     2
000 不区分院系所 071009 细胞生物学     2
000 不区分院系所 071010 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     8
001 生物医学工程理学 077700 生物医学工程     1
002 生物医学工程工学 083100 生物医学工程     6
003 生物医学工程医学 107200 生物医学工程     1
000 不区分院系所 1001Z1 医学细胞生物学     2
000 不区分院系所 1001Z2 医学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     4
000 不区分院系所 1001Z3 医学生理学     2
000 不区分院系所 100101 人体解剖与组织胚胎学 01 人体解剖学 2
000 不区分院系所 100101 人体解剖与组织胚胎学 02 组织胚胎学 1
000 不区分院系所 100102 免疫学     5
000 不区分院系所 100103 病原生物学 01 微生物 5
000 不区分院系所 100103 病原生物学 02 人体寄生虫学 1
000 不区分院系所 100104 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 01 病理学 6
000 不区分院系所 100104 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 02 病理生理学 3
000 不区分院系所 100201 内科学 01 心血管病 10
000 不区分院系所 100201 内科学 02 血液病 4
000 不区分院系所 100201 内科学 03 呼吸系病 2
000 不区分院系所 100201 内科学 04 消化系病 5
000 不区分院系所 100201 内科学 05 内分泌与代谢病 6
000 不区分院系所 100201 内科学 06 肾病 1
000 不区分院系所 100201 内科学 07 风湿病 1
000 不区分院系所 100201 内科学 08 传染病 2
000 不区分院系所 100202 儿科学     2
000 不区分院系所 100203 老年医学     2
000 不区分院系所 100204 神经病学     8
000 不区分院系所 100205 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     2
000 不区分院系所 100206 皮肤病与性病学     3
000 不区分院系所 100207 影像医学与核医学 01 影像医学 8
000 不区分院系所 100207 影像医学与核医学 02 核医学 2
000 不区分院系所 100208 临床检验诊断学     5
000 不区分院系所 100210 外科学 01 普外 8
000 不区分院系所 100210 外科学 02 骨外 9
000 不区分院系所 100210 外科学 03 泌尿外 8
000 不区分院系所 100210 外科学 04 胸心外 8
000 不区分院系所 100210 外科学 05 神外 8
000 不区分院系所 100210 外科学 06 烧伤 1
000 不区分院系所 100211 妇产科学     4
000 不区分院系所 1002Z1 眼视光学     7
000 不区分院系所 100212 眼科学     8
000 不区分院系所 100213 耳鼻咽喉科学     2
000 不区分院系所 100214 肿瘤学 01 肿瘤学 12
000 不区分院系所 100214 肿瘤学 02 放射治疗学 2
000 不区分院系所 100215 康复医学与理疗学     1
000 不区分院系所 100217 麻醉学     4
000 不区分院系所 100218 急诊医学     3
000 不区分院系所 100301 口腔基础医学     1
000 不区分院系所 100302 口腔临床医学     6
000 不区分院系所 100401 流行病与卫生统计学     6
000 不区分院系所 100402 劳动卫生与环境卫生学     3
000 不区分院系所 100403 营养与食品卫生学     5
000 不区分院系所 100404 儿少卫生与妇幼保健学     1
000 不区分院系所 100405 卫生毒理学     2
000 不区分院系所 100601 中西医结合基础     3
000 不区分院系所 100602 中西医结合临床 01 内科 3
000 不区分院系所 100602 中西医结合临床 02 外科 3
000 不区分院系所 1007Z1 临床药学     1
000 不区分院系所 100701 药物化学     5
000 不区分院系所 100702 药剂学     4
000 不区分院系所 100703 生药学     4
000 不区分院系所 100704 药物分析学     2
000 不区分院系所 100706 药理学     8
000 不区分院系所 101100 护理学     4
000 不区分院系所 120402 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     2
000 不区分院系所 105101 内科学(专业学位) 01 心血管病 8
000 不区分院系所 105101 内科学(专业学位) 02 血液病 3
000 不区分院系所 105101 内科学(专业学位) 03 呼吸系病 6
000 不区分院系所 105101 内科学(专业学位) 04 消化系病 8
000 不区分院系所 105101 内科学(专业学位) 05 内分泌与代谢病 6
000 不区分院系所 105101 内科学(专业学位) 06 肾病 2
000 不区分院系所 105101 内科学(专业学位) 07 风湿病 1
000 不区分院系所 105101 内科学(专业学位) 08 传染病 2
000 不区分院系所 105102 儿科学(专业学位)     2
000 不区分院系所 105103 老年医学(专业学位)     2
000 不区分院系所 105104 神经病学(专业学位)     6
000 不区分院系所 105105 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专业学位)     2
000 不区分院系所 105106 皮肤病与性病学(专业学位)     3
000 不区分院系所 105107 影像医学与核医学(专业学位) 01 影像医学 6
000 不区分院系所 105107 影像医学与核医学(专业学位) 02 核医学 2
000 不区分院系所 105108 临床检验诊断学(专业学位)     3
000 不区分院系所 105109 外科学(专业学位) 01 普外 8
000 不区分院系所 105109 外科学(专业学位) 02 骨外 8
000 不区分院系所 105109 外科学(专业学位) 03 泌尿外 8
000 不区分院系所 105109 外科学(专业学位) 04 胸心外 6
000 不区分院系所 105109 外科学(专业学位) 05 神外 6
000 不区分院系所 105109 外科学(专业学位) 06 烧伤 1
000 不区分院系所 105110 妇产科学(专业学位)     4
000 不区分院系所 105111 眼科学(专业学位)     8
000 不区分院系所 105112 耳鼻咽喉科学(专业学位)     3
000 不区分院系所 105113 肿瘤学(专业学位) 01 肿瘤学 12
000 不区分院系所 105113 肿瘤学(专业学位) 02 放射治疗学 1
000 不区分院系所 105116 麻醉学(专业学位)     4
000 不区分院系所 105117 急诊医学(专业学位)     2
000 不区分院系所 105128 临床病理学(专业学位)     1
000 不区分院系所 105200 口腔医学(专业学位)     4
000 不区分院系所 105300 公共卫生(专业学位)     3
000 不区分院系所 105400 护理(专业学位)     3
000 不区分院系所 105500 药学(专业学位)
  注:各专业拟招生人数将根据学生实际报考情况进行微调,具体人数以实际拟录取人数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