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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电子科技学院2015年接收外校推免生办法


  北京电子科技学院是一所为全国各级党政机关培养信息安全和办公自动化专门人才的普通高等院校,隶属于中共中央办公厅。热烈欢迎有推免资格的优秀应届毕业生报考我院!

  为贯彻《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为使我校2015年接收招收推免生工作有序、规范进行,制订本办法。

  一、报考条件

  1. 报考考生应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一般应为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考生直系亲属或抚养人、主要社会关系以及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亲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无重大政治历史问题。本人及家庭成员没有参加非法组织。

  2. 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获得所在学校推免生资格。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院的体检要求。

  4.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在其他条件相近的情况下优先接收:

  1)在国内外公开出版刊物上发表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有一定水平的学术论文,并且是独立执笔或第一作者。

  2)在本科期间获得省级以上(含省级)奖项,应为个人奖项或集体奖项的主要完成者。

  二、招生专业领域及培养目标

  1. 电子与通信工程(085208)

  培养目标:面向保密通信领域,培养政治上忠诚可靠,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公务员素质,掌握保密通信技术和电子与通信工程领域专业基本理论,具有较强的开拓精神和岗位创新能力,能够承担保密通信工程科研和技术管理工作,具有良好的保密通信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人才。

  2. 计算机技术(085211)

  培养目标:面向信息安全领域,培养政治上忠诚可靠,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公务员素质,掌握信息安全技术和计算机技术专业基本理论、先进技术方法和现代技术手段,了解本领域的技术现状和发展趋势,在计算机应用系统、计算机信息安全、信息系统安全等方向具有独立从事工程设计与运行、分析与集成、研究与开发、管理与决策能力的高层次应用型人才。

 三、提交材料

  1. 有效期内的学生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提交复印件,复试时出示原件);

  2.《北京电子科技学院接收外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北京电子科技学院研究生招生网站下载)1份。

  3.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的本科成绩单1份。

  4.国家英语四(六)级考试的成绩单(提交复印件,复试时出示原件)。

  5.获得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有效证明信原件。

  6.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各1份。

  申请人还可提交体现学术水平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具有学术水平工作成果的复印件或证明。所有材料均需使用A4纸,申请人的全部申请材料一律不退还。

  四、申请程序

  1、9月28日教育部“推免申请系统”开通之前,有意到我校参加推免复试的考生可以填写《北京电子科技学院接收外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北京电子科技学院研究生教育网站gr.besti.edu.cn下载),发送至专用邮箱gr@besti.edu.cn(主题为***推免生材料)。我们将及时安排有关准备工作。

  2、申请人必须在2014年9月28日至10月25日期间通过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对我校相关专业提出申请。

  3、我校分批次审核申请信息,本着先申请先审核的原则,择优选拔,额满为止,并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符合条件的考生发复试通知。

  4、复试录取基本要求:

  复试考察学生德、智、体、能、勤等多方面的综合素质,着重考察学生科研创新潜力,对学科的认识、学科知识的综合应用能力,考生知识背景等。复试可采用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可根据申请学生情况及时遴选,发送复试通知,分批次组织复试,具体复试时间我们将及时通知各位推免生,所有复试工作必须在2014年10月24日之前完成。

  5、凡通过复试,被我校接收的考生,由学校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发布待录取通知,考生收到待录取通知后,须在24小时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录取,否则视为放弃。

  6、录取信息公示与公开。凡被我校拟录取的推免生名单须在我校研招网(http://gr.besti.edu.cn/)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考生对公示名单如有疑问,我校研科处将协同纪委办公室及时调查处理投诉和举报,并按国家相关文件精神执行。

 五、学费、奖(助)学金和就业

  1、凡录取为非在职培养的推荐免试生,入学后第一学年100%可以获得一等奖学金(9000元/年),并有机会获得20000元国家奖学金;另可基本保证获得学院“春蕾计划”2万左右(不超过3万元)的学术项目资助。

  2、学费每生每年8000元。

  3、 学院发给每生每年6000元国家助学金。研究生还可按规定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生均每生每年8000元)和学院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等奖励的评定。学院设有一定数量的助管岗位,经双向选择,上岗研究生可每月获得助管岗位津贴。

  4、学生就业实行双向选择。学生毕业前参加公务员统考,学院对推免生重点推荐,面向全国党政系统就业。

  六、其他

  1、申请人必须保证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一经发现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内容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将取消录取资格。

  2、北京电子科技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受理考生投诉,监督电话:010-83635405。

  3、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监督电话:010-82837216

 

  研究生教育与科研管理处

  2014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