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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民族大学2010在职公共管理硕士招生简章


青海民族大学2010年在职人员攻读公共管理硕士(MPA)

研究生招生简章

青海民族大学是我省最早开展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高校,也是国务院首批批准的硕士学位授权单位,自1979年开始招收研究生,迄今已有31年的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历史,积累有较为丰富的研究生培养经验。2007年,我校被教育部批准为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单位,并从当年开始招收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研究生,是青藏高原地区唯一一所开展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高校。

根据国务院学位办《关于2010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0]37号)文件精神,2010年我校招收公共管理硕士45名。

一、报考条件

2007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的在职人员。重点招收政府部门、非政府公共管理机构及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考生均须持经本单位同意和省级主管部门审查盖章后的资格审查表(见附件)进行资格审查;无明确省级主管部门的人员,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

二、报名方法

所有考生均须在网上报名期限内到指定网站进行网上报名,然后持网上报名号、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逾期或未履行现场确认手续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1、网报时间:2010年7月5日至11日

2、报名网址:http://zzlk.qhedu.cn

3、现场确认时间:2010年7月13日至16日

4、现场确认地点:青海民族大学东校区2号教学楼3007教室(仅限于报考青海民族大学考生)

5、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安排在现场确认时进行。考生须将本人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及其复印件,以及报考者本人填写的《2010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见附件),贴本人近期二寸免冠照片1张,由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在其照片上加盖公章,并对其所填写内容进行审查确认,填写推荐意见。提供虚假信息者,无论何时,一经查出,一律取消入学资格,对于已授学位的一律取消所授学位。

三、专业学位类别代码 公共管理硕士: 490100

四、考试科目及时间

专业学位

类别名称

联考科目

考试大纲

考试时间

公共管理硕士

英语

《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日语、俄语)考试大纲》(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

2010年10月30、31日,详见《准考证》。《准考证》于10月18日至22日期间到我校研究生工作部领取。

公共管理基础

《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联考考试大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0版)

综合知识

政治理论

与复试一同进行,我校自主命题,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收费事宜

(一)报名费:根据学位办(2010)37号文件要求,按每科80元标准(共240元)由省学位办统一收取。以上费用不含政治理论考试费用。

(二)培养费:录取考生培养费总计25200元/人(书费另收),分三次缴清。

六、录取方式

考生均须参加在职人员全国联考。我校根据考生的联考成绩及复试成绩,自行划定录取分数线,自主确定录取名单。

七、培养方式、学制及学位授予

采用在职不脱产方式学习,集中学习和周末学习两种形式,学制:2.5年。在规定年限内,学完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修满学分,通过相关专业学位类别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经青海民族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授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统一颁发的公共管理硕士学位证书。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窦老师

联系电话:0971-880165513897267032

电子邮箱:qhmd_dyh@163.com

青海民族大学MPA招生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六月三十日

公共管理专业硕士点(MPA)介绍

青海民族大学是全国100所MPA教育单位之一,是青海省和青藏高原地区唯一拥有MPA教育资格的高校。青海民族大学公共管理硕士教育教学中心,简称青海民族大学MPA教育中心,是为MPA人才培养专门设立的教学管理机构,其职责主要是负责和承担MPA教学、教务与日常行政管理,以及对外联系等工作。

青海民族大学MPA教育采用在职不脱产方式学习,集中学习和周末学习两种形式,学制2.5年。在规定年限内,学完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修满学分,通过相关专业学位类别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经青海民族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授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统一颁发的公共管理硕士学位证书。

青海民族大学MPA教育中心以公共管理学院为依托,整合全校资源,在师资、图书、实验设备等方面实现资源共享。中心以培养高尚公共精神和卓越管理能力为目标,充分发挥综合性大学的优势,依托全校高水平的教学研究队伍,聘请多领域政府高级实务官员,举全校之力,揽各界精英,秉持“立足青藏高原,服务民族地区”的基本理念,致力于提供与青藏高原和民族地区发展需要相匹配的高质量公共管理教育,致力于为青海和广大民族地区提供高层次公共管理人才支持。

青海民族大学MPA教育注重实际能力与素质的培养,教学内容注重社会与政府的需求,回应社会与政府迫切需要应对的问题。中心坚持“立足高原创特色,服务地方求效益”的原则,强调以特色求优势和地位,面向民族地区,特别致力于培养学员对少数民族和少数民族地区公共管理问题的敏锐洞察力、适应力和对民族地区公共管理问题的分析解决能力,使学生具备高级专业素养和卓越管理能力,为少数民族和少数民族地区发展服务。

MPA(M aster of Public Administration)——“公共管理硕士”,是专为政府部门和非政府公共机构培养具有现代公共经济理论、公共管理理论和公共政策素养,掌握先进分析方法及技术,精通某一具体政策领域的专业化的高层次、复合型、应用型领导者、管理者和政策分析人才的专业学位。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在培养目标、招收对象、课程设置、培养方式以及知识结构、能力结构等方面有特定要求和质量标准,区别于教学、科研型人才的培养要求,强调直接面向公共管理领域实施专业学位教育,学位证书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制定。为了适应公共管理现代化、科学化、专业化的要求,国家在2001年开始实施MPA教育。